辭職老板不讓走該怎么維權
2021-06-11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員工提出辭職了老板不讓走的,是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法律規定的,員工是可以進行報警的,因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也是違反刑法的。那么今天就跟勞動法律網小編一起來看看辭職老板不讓走該怎么維權以及相關問題的解答是怎樣的吧!
一、辭職老板不讓走該怎么維權
按現有法律規定,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辭職,到期就可以離職。辭職是通知單位,不是要批準。如果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造成損失,可以要求單位賠償
最好是和單位協商,把道理講清楚,找人交接完,如果沒辦法協商一致,有損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如何維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知,試用期滿后在勞動者履行了30日的預告期后即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無需經用人單位批準。
三、辭職后單位不發工資怎么辦
辭職后如果單位不支付工資,可以先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糾正;如果還不行可以直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看到這里,勞動法律網小編相信你也了解了相關的知識內容了,在辭職之后用人單位不讓勞動者離開的,員工是可以及時報警的來保護自己的。好了以上就是辭職老板不讓走該怎么維權的相關內容,如果你還有疑問,可以咨詢我們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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