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公交時被單車撞傷,屬于工傷嗎?
2011-03-26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今年冬天比較寒冷,二月中旬還下了幾場雪,李女士向雪天路比較滑,就沒有開車上班,而是選擇乘坐公共汽車。熟料步行也不安全,李女士在追趕進站的公共汽車時,發(fā)現(xiàn)對面逆行過來一輛自行車,趕緊閃身避讓,無奈地上已經(jīng)結(jié)冰,李女士一下滑倒在便道上的樹坑里,造成右腳踝骨骨折。李女士來到豐臺法律援助中心,想了解一下自己這種情況能否算作工傷。
援助律師告訴李女士,以前這種情況不能算工傷,因為當時法律規(guī)定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才算工傷。但是,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修改過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明文規(guī)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所以,今后像李女士這種與非機動車發(fā)生的交通事故也算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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