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局不懈努力,拿回賠償款和救助金
2011-03-14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舒培忠在幫同鎮的一個村民修建失火后房屋時,不慎曬傷致殘。該案件雖然法院早有判決,但是因為賠償人經濟條件一樣非常拮據,造成了執行困難。好在執行局人員一直跟蹤條件案件,為舒培忠要回了幾萬塊,還申請了司法救助。近日,天柱縣法院法官一行來到該縣遠口鎮居民村舒培忠家里,為其送去5.5萬元執行款,解決了他的索賠一年多未果的難題。
據了解,天柱縣遠口鎮遠洞村村民吳才和的房屋幾年前因失火被全部燒毀。2008年,吳才和聘請了同鎮的舒培忠、舒培海和吳作炳三位農民工為其重新修建一棟新瓦房。在修建過程中,舒培忠不慎摔傷致殘,便將吳才和、舒培海、吳作炳等人告上法庭索取賠償。經法院判決,舒培忠共獲賠37萬元賠償,他個人承擔六成的責任。由于三位被執行人家境非常困難,判決生效后,執行一直無果。近日,經法院執行局多次組織雙方調解,最終為其追到5.5萬元賠償款,同時還為他爭取到1萬元的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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