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失明民工成功拿到賠償款,春運難買票仍來粵送錦旗
“還是票販子能力強!”昨日,在火車站排了6天隊都買不到殘疾人肖傳遠以每張火車票多100元的價格從票販子手中購得3張火車票,帶著妻子和孩子離開了廣州。這位經過9年漫長艱辛維權的重慶籍農民殘疾人工肖傳遠終于拿到了13萬元工傷賠款。
本月初,雙目失明的肖傳遠,在妻子的攙扶指引下,領著7歲的兒子,專程從重慶市江津區來到廣州,將一面寫著“法律援助,冬日陽光”的錦旗送到曾經給他長期幫助的廣東省法律援助局工作人員手中。
“沒有廣東省法律援助局提供的幫助,我根本打不起也不可能打贏這場官司,更談不上拿齊這筆賠款。”肖傳遠告知。

噩運:施工受傷 包工頭買斷民工雙眼
今年37歲的肖傳遠,是重慶市江津區大橋鄉洪海村一村民。1999年4月11日,受雇于長壽區包工頭陳本禹,肖傳遠來到廣州巨海公司承包的工地施工。4月23日,該工程隊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爆破作業,結果,肖傳遠的雙眼被飛濺的炸藥擊中受傷,送醫院診斷為雙眼堿燒傷致失明。
1999年5月24日,肖傳遠還在住院醫療期間,用工方巨海公司和陳本禹草擬了一份協議書,要求其簽訂一次性補償協議,補償金額為5萬元。在協議書上簽了字的肖傳遠事后才知道,5萬元補償遠遠不夠支付醫療費用。因傷情惡化,眼部發炎浮腫,肖傳遠四處求醫,半年時間輾轉廣州、重慶數家醫院,僅醫療費就花去數十萬元,但最終雙眼還是未能治愈落下殘疾。為此,肖傳遠數十次找到巨海公司和包工頭陳本禹,要求對方承擔醫療費用,用工方均以一次性補償已付為由斷然拒絕。
無助:四處碰壁 一紙判決卻成白條
為討還公道,爭取工傷賠償,肖傳遠從此踏上了長達9年之久的打官司索賠償之路。
1999年10月,肖傳遠首先來到廣州市海珠區勞動局,以勞動爭議為由請求工傷賠償。交付相關材料,在半年的等待之后,勞動局給予的答復卻是肖傳遠與巨海公司之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符合勞動爭議而不予受理。
勞動部門行不通,肖傳遠想到了通過打官司付諸法律途徑解決。然而,在當時廣州,像肖傳遠這樣的民事賠償案件,律師最低收費也在6000元以上,這還不包括調查取證的辦案費用,這對于肖傳遠這樣因醫治雙眼已負債累累的家庭來說,是根本無法承擔得起的。肖傳遠窮盡辦法,先后到法院、檢察院、市政協、人大、市殘聯和各大高校法學院尋求法律幫助,均無功而返。最終,在連續遭遇冷落和碰壁之后,一次偶然機會,中山大學嶺南律師事務的律師指引他到廣東省法律援助部門尋求法律援助。
2000年4月,肖傳遠在廣東省法律援助處(現名廣東省法律援助局)的幫助下,將巨海公司和陳本禹狀告到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期間,因證據不足,取證困難,案件一直拖延至年底才開庭。
2000年12月30日,海珠區法院庭審判決:因未能提供有效證據,巨海公司在事故中不負連帶責任,包工頭陳本禹賠償肖傳遠醫療費、誤工費、生活補助費20萬元。
“官司看似是打贏了,但是,陳本禹未到庭審現場,法院判決后,也無法找到他本人執行賠款,判決書成了一紙‘法律白條’,我的精神幾乎要崩潰了。”肖傳遠回憶起那段追討賠款令他欲哭無淚的經歷。
艱辛:往返穗渝40多次 沿街乞討被拘留
為了拿到這筆賠款,肖傳遠開始四處打聽陳本禹的下落,頻頻往返廣州重慶,幾年間先后60多次來到法律援助中心。據廣東省法律局的保安講述,肖傳遠有時在兒子的牽引下,隨身帶一瓶水和一個面包,在法律援助局一坐就是一整天。
“那段經歷是我人生中最艱難、最灰暗的。”肖傳遠回憶說,打了七八年的官司,他先后往返廣州、重慶40多次,火車站的干警和列車長對他都已是再熟悉不過了。為了省錢,肖傳遠舍不得住火車站最便宜的旅店,開始幾次來廣州還“蹭車”(不買票上車),后來火車站的工作人員了解他的情況后,干脆免費讓他坐車了。
“最艱難的時候,我在廣州住過工棚,身上帶的錢用完了,只能到街上乞討維生,一天只吃一頓飯,冬天靠老鄉給的舊衣服棉被御寒。”肖傳遠說有一次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乞討,結果被派出所公安拘留,他當時自己還真希望能夠呆在拘留所里,因為比起外面,拘留所有吃有住條件好多了,結果當天晚上就被警察送上公交車,并警告不許在政府機關門口行討。
肖傳遠說,因為雙眼失明,他幾近喪失勞動能力,生活起居全靠別人照顧,60多歲的父母為他長年牽腸掛肚,導致積勞成疾。幾年的官司又一直沒有結果,家里窮得揭不開鍋,身邊所有的人都勸他別再折騰了,妻子為此曾多次提出與他離婚,但最終沒忍心拋棄。抱著世間終有公平正義的信念,肖傳遠堅持走了下去。
獲援:法援異地協作 9維權終獲賠償
2008年1月,歷經9年之久的等候,肖傳遠終于討回了公道獲得了賠償。廣東省和重慶市的法律援助部門通過幾年的努力,終于查到陳本禹的住址和財產,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再審作出陳本禹承擔13萬元賠償的裁決,其中當地法院執行了訴訟保全的10萬元案款,余款3萬元委托重慶市江北法院執行。2009年7月,肖傳遠拿到了最后的3萬元賠款,9年的民事賠償官司終于案結事了。
受理此案的廣東省法律援助局公職律師楊涌向記者介紹,肖傳遠民事賠償案是一起典型的農民工維權案例,在2000年初,廣東省法律援助中心就為其免費提供法律援助,幫助其打贏了官司,但是因為當事人是重慶籍農民工,雖然事故發生在廣州,賠償執行需廣州重慶兩地取證、調查,故賠償款的執行一度受阻。為了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2003年,廣東省法律援助部門與重慶市法律援助機構專門建立了法律援助異地協作機制,兩地公職律師先后多次往返重慶廣州兩地,最終通過努力,查到陳本禹的住址和財產,并通過法院強制執行,使肖傳遠拿到工傷賠償,這個典型案例也促使廣東法律援助部門在異地協作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
感激:千里來穗 答謝熱心人
“感謝廣東省法律援助局給予我長期的法律援助,沒有他們的幫助,我根本就無法打贏這場官司,也不可能拿到這筆賠款。”本月初,肖傳遠攜妻帶子,從千里之外的重慶再一次來到廣州,將一幅錦旗送到了位于廣州市下塘西路的法律援助局,表達心中的感謝之情。
“很快就要過年了,雖然回重慶的火票很難買到,但我還是堅持過來,給廣東省法律援助局送上這面錦旗,同時也要感謝這座城市給過我幫助的熱心人。”肖傳遠說,在廣州打官司七八年,雖然其中滋味讓他不堪回首,但還是有許多給予過他幫助的熱心人,讓他感到溫暖一直心存感激。
“希望能通過媒體,表達我對那些熱心人的感激。”肖傳遠告訴記者,這次來廣州,他還給海珠區檢察院送了一面錦旗,還有在廣州打工的一些老鄉,以及華南師范大學法學系的志愿者們,在他最困難的時候給了很多的幫助,他一直銘記在心并希望將來有機會一一報答。
拿到了賠款的肖傳遠,如今在重慶江北區開了一間小小的肓人按摩院,有中級技師職稱的他,招了十多名肓人,共同經營著這間小店。肖傳遠說,他想為更多的肓人提供就業機會,以此回報社會。
“官司我是再也不想打了,今后的打算,我希望通過努力,讓家人過上好一點生活,也希望你們出差到我家鄉玩,讓我也有機會為你們服務。”肖傳遠在離開前,熱情邀請曾經給他幫助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到他家鄉做客。
回應:法援為農民工撐起“保護傘”
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陳偉雄說,廣東的經濟發展離不開廣大農民工的辛勤勞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就是為廣東經濟發展保駕護航。司法行政系統要把法律援助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做實做好。
據統計,2010年,在廣東省務工的各地農民工有近3000萬人,約占全國跨省就業農民工總數的三分之一。陳偉雄廳長告知,作為為全國農民工輸入大省,廣東一直把農民工視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點對象。
廣東省法律援助局局長譚征介紹,從2006年到2010年,廣東省共組織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89503宗,其中,刑事案件66517宗,民事案件122444宗,行政案件542宗,接待咨詢1650570人次,受援人數255732人。而農民工法援案件在其中占了很大的比例:2008年全省受援農民工達到了5.2萬余人,占受援人數的72%, 2009年的比例增加到了近80%,2010年受援農民工比例已超過80%.
陳偉雄廳長說,近年來,廣東省法律援助機構在提高法律援助服務民生的能力和農民工法援工作的服務質量等方面進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創新,在率先牽頭與10省、區共同簽訂了全國首個《省際農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協議》后,今年1月1日,又率先頒布實施全國首部《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規定》,新標準規定,廣東再降法律援助門檻,包括3000萬農民工在內的低收入戶納入法律援助基本對象行列,農民工在廣東打官司不再是一件難事,法律援助為農民工合法維權撐起一把“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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