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企業還非法用工
2011-01-11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重慶市巴南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判令非法用工單位陽大利在2004年8月26日前支付給傷殘職工蒲國勇各項工傷保險待遇276972元。
2002年8月,29歲的蒲國勇從四川瀘州到重慶市巴南區做工,在長陵酒家及大江農家樂開車從事采購服務工作,2003年5月11日下午3時左右,蒲國勇在發動汽車時發生車禍致使腰部受傷癱瘓,事故發生后,老板拒絕承擔責任,蒲國勇自己墊支醫藥費46000多元。因老板未辦理工商執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蒲國勇因工受傷性質不予認定。無奈之下,他向重慶市巴南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仲裁委受理后,依法組成仲裁庭,并及時開庭進行了審理,并委托巴南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蒲國勇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進行了鑒定,鑒定蒲國勇為二級傷殘,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仲裁庭審理后認為,蒲國勇在非法用工單位陽大利受到事故傷害,陽大利應按《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的規定,對申訴人蒲國勇給予一次性賠償,故依法作出了以上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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