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能以員工“違章操作”為由拒付工傷費用
2004-03-11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申訴人:劉某,男,27歲,某竹制品工業公司職工。
被訴人:某竹制品工業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某,女,某竹制品工業公司經理。
案情:
1996年5月24日,劉某因工受傷后,某竹制品工業公司拒付醫療費,劉某不服,申請仲裁。
調查核實情況:
申訴人劉某1993年3月招工進某竹工藝制品公司后,工作認真負責。1996年5月24日在工作崗位裁鋸竹片時,右手腕鋸傷,經當地醫院初步治療,外部傷口基本愈合,但右手萎縮,手指不能活動,經某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檢查,需住院治療,住院要預交住院費8000元。被訴人某竹制品工業公司以申訴人操作不當由其自行負責,拒付醫療費。
分析意見:
仲裁庭認為,職工因工受傷,理應得到及時醫治,這是受法律保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四條明文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工傷屬“無責任賠償”,企業應提供條件積極救治,使其盡快康復。
仲裁結果:
經調解不成,仲裁委員會裁決如下:
1.被訴人預付申訴人醫療費和住院費8000元,待醫療費終結后據實報銷,多退少補;
2.被訴人對申訴人前段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及其他費用及時報銷;
3.醫療終結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傷殘等級鑒定,享受相應待遇。
上述案例僅供參考,如和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
被訴人:某竹制品工業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某,女,某竹制品工業公司經理。
案情:
1996年5月24日,劉某因工受傷后,某竹制品工業公司拒付醫療費,劉某不服,申請仲裁。
調查核實情況:
申訴人劉某1993年3月招工進某竹工藝制品公司后,工作認真負責。1996年5月24日在工作崗位裁鋸竹片時,右手腕鋸傷,經當地醫院初步治療,外部傷口基本愈合,但右手萎縮,手指不能活動,經某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檢查,需住院治療,住院要預交住院費8000元。被訴人某竹制品工業公司以申訴人操作不當由其自行負責,拒付醫療費。
分析意見:
仲裁庭認為,職工因工受傷,理應得到及時醫治,這是受法律保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四條明文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工傷屬“無責任賠償”,企業應提供條件積極救治,使其盡快康復。
仲裁結果:
經調解不成,仲裁委員會裁決如下:
1.被訴人預付申訴人醫療費和住院費8000元,待醫療費終結后據實報銷,多退少補;
2.被訴人對申訴人前段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及其他費用及時報銷;
3.醫療終結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傷殘等級鑒定,享受相應待遇。
上述案例僅供參考,如和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
上一篇:工傷后私下達成協議是否合法
下一篇:企業轉制后工傷責任人應該如何認定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
工傷案例知識排行榜
- 01工傷私了協議能不能反悔撤銷
- 02 未簽合同無工傷保險由單位
- 03 無償幫工受傷誰負責賠償
- 04工傷認定48小時之限緣何屢引
- 05工傷索賠分四步走
- 06公司免責約定無效
- 07未繳社保下班途中出車禍誰擔
- 08工傷死亡賠償金分配案例
- 09“疑難雜癥”的勞動案件
- 10工傷糾紛重新鑒定加大賠償費